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本法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31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力量办学条例》同时废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18-12-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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