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收养 ·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收养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 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