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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