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二百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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