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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