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章 代理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章 代理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