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分编 用益物权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