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 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