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四章  物业服务合同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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