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二十一章 保管合同 第九百零一条 保管人保管货币的,可以返还相同种类、数量的货币;保管其他可替代物的,可以按照约定返还相同种类、品质、数量的物品。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