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三条 城镇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本集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