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八条 国家、集体和私人依法可以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企业。国家、集体和私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投到企业的,由出资人按照约定或者出资比例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以及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并履行义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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