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所有权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六十六条 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