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