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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