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