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