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