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五条 因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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