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法人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