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