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分编 典型合同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