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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