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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