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