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 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部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