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分编 通则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