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 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分编 担保物权 第十九章 留置权 第四百四十八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 发布日期:2020-05-28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