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十二章 对地面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 第一百六十五条 本章不妨碍依照本章规定应当对损害承担责任的人向他人追偿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