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 第四节 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九章 公共航空运输 第四节 实际承运人履行航空运输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四十二条 对于实际承运人履行的运输,实际承运人、缔约承运人以及他们的在受雇、代理范围内行事的受雇人、代理人的赔偿总额不得超过依照本法得以从缔约承运人或者实际承运人获得赔偿的最高数额;但是,其中任何人都不承担超过对他适用的赔偿责任限额。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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