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七章 空 中 航 行 · 第二节 飞 行 管 理
第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七章 空 中 航 行 第二节 飞 行 管 理 第八十一条 民用航空器未经批准不得飞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
对未经批准正在飞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民用航空器,有关部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对未经批准正在飞离中华人民共和国领空的民用航空器,有关部门有权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