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国籍 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二章 民用航空器国籍 第八条 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民用航空器,应当标明规定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