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权利 ·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三章 民用航空器权利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十条 本章规定的对民用航空器的权利,包括对民用航空器构架、发动机、螺旋桨、无线电设备和其他一切为了在民用航空器上使用的,无论安装于其上或者暂时拆离的物品的权利。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