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五章 航 空 人 员 · 第二节 机 组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第五章 航 空 人 员 第二节 机 组 第四十四条 民用航空器的操作由机长负责,机长应当严格履行职责,保护民用航空器及其所载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机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命令,民用航空器所载人员都应当执行。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4-2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