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的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的机构,行使本法规定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工作的职责。 法律 发布日期:2010-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