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第五章 监测和监督 第四十六条 不同行政区域之间发生水土流失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裁决。 法律 发布日期:2010-12-25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