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 第三节 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三节 城镇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一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标准,并对污泥的去向等进行记录。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