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 第二节 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二节 工业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采取综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减少废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法律 发布日期:2017-06-27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