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依法开发、利用水资源,并保护其合法权益。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有依法保护水资源的义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