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并将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法律 发布日期:2016-07-02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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