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三章 河道保护 第二十九条 江河的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不得擅自填堵、占用或者拆毁。
行政法规 发布日期:2018-03-19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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