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章 法官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章 法官的管理 第三十一条 对法官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法官的培训应当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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