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章 法官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五章 法官的管理 第三十三条 法官培训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承担培训法官的任务。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