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八条 法官实行与其职责相适应的工资制度,按照法官等级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并建立与公务员工资同步调整机制。
法官的工资制度,根据审判工作特点,由国家另行规定。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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