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六条 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遭受不实举报、诬告陷害、侮辱诽谤,致使名誉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任。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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