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七章 法官的职业保障 第五十七条 法官因依法履行职责,本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应当对法官及其近亲属采取人身保护、禁止特定人员接触等必要保护措施。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