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四章 法官的任免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四章 法官的任免 第十九条 法官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法律 发布日期:2019-04-23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