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三章 形式和范围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三章 形式和范围 第三十四条 经济困难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和法律援助工作需要确定,并实行动态调整。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