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三章 形式和范围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三章 形式和范围 第二十八条 强制医疗案件的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