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 司法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等方式,择优选择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 发布日期:2021-08-20 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复制本条